16 一支玫瑰.À La Rose.
“你老实告诉我,过去我不是干这行的吧?”我推开笔记本电脑问。
弗朗西斯正在磨磨唧唧地收拾他的东西。他难得履行了那个晚上偶然的决定,说是在格拉斯租了一个短租的小房子,今天晚上我们就会到那里。
“啊?哦,嗯嗯对。”他头也不抬地敷衍我。“要是你这样一直写下去,兰波都会被你气得从棺材里坐起来叫你改名。”
“他让阿蒂尔改名关我亚瑟什么事。”我摊手。“我原来是做什么的?”
弗朗西斯这才停下来挑选那些永远挑选不完的衣服,认真思考了半天。
“社会工作。”
“鬼信啊。”我靠在椅子上说,“别是干黑社会吧?”
弗朗西斯耸耸肩:“半径八两。不建议在这时候追问下去的工作,我们之后要去意大利附近。”
既然他不想说,那我也就不接着问了,不说别的,光说我这个一般记者都学不来的肌肉记忆,总不能真是地下拳击的。要是突然惹上一大堆麻烦事焦头烂额的需要我处理,那也太划不来了。
在法国呆久了连人都会跟着懒散起来,从这里可以看见的塞纳河在下午永远人满为患,就好像全都不用工作似的,总有接续不断地法国人翘了班出门喝下午茶。
但说实话偶尔像这样写作心情不错。现在我算是明白为什么弗朗西斯会说我写的小说可笑了,毕竟我自己都觉得它可笑。
我将它重新修改了一下,包括名字,干脆改为《活埋》。
这甚至能算是弗朗西斯给它起的名字,看样子不是我认为坠入爱河就像是被就地活埋,连身为法国人的弗朗西斯也会有这种想法,这着实有趣。不如说有机会的话,趁着那些不知名的利益相关人还没有干涉我的生活,干脆把弗朗西斯这个奇行种也给好好写一写,都不失为一个好题材。
我花了两天才修改完这个不长的小说,如果出门旅游的话,我可不打算被编辑催稿。但是还没到出发我就收到了编辑的消息,反响很不错,以及另外一边的印刷似乎也已经开始了,他说要给我寄样刊,要求我给他地址。
于是我向弗朗西斯要来了格拉斯的住所地址,这让编辑惊叹了很久。
“我一直以为你在巴黎!”他惊讶地说。
“我是在巴黎,此时此刻。”我回答道,“但是两个小时后就说不准了。”
至于这个说不准,确实如此。火车延误了一个半小时,途中我和弗朗西斯因为谁坐那唯一的座位差点在火车站打起来,直到边上的旅客实在看不下去,皱着眉头给我们让了位,我们才尴尬地不至于站上两个小时。
到达格拉斯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途中该死的法国火车又被卡在半路,以至于我们不得不在火车上吃了饭,然后听弗朗西斯永远都抱怨不完的食物话题。
坚持three courses数百年不变的法国人只让我觉得他们一个两个都像个呆子。
当我们拎着箱子走出车站的时候已经接近深夜,一股奇妙的芬芳就扑面而来,像是什么花果,又混合着木制的清香。
不得不说,香气之城格拉斯是名不虚传。
一个有着漂亮金发的女孩子手里拿着一块板,写着我和弗朗西斯的名字,看见我们,就大大地挥了挥手。
“莫娜!”弗朗西斯也丢下行李,他们友好地亲吻了脸颊就差点来一个大大的拥抱。然后被叫做莫娜的金发女孩就转过来看着我,我总觉得她和弗朗西斯有几分相像。
“这是我的表妹。”弗朗西斯笑着拍拍她,莫娜比弗朗西斯看起来要矮了快一个头,漂亮的金发蜷曲,被她挽在后面,蓝得发紫的漂亮眼睛却是如出一辙。她笑得优雅,看起来舒适又裁剪合身的衣着更是显得非常有气质,看起来就是个大小姐。
“之前弗朗茨哥哥说的房子已经订好了。”她说,“请尽情享受格拉斯!”
后来我才知道这位神秘的大小姐来自摩纳哥,她大部分的时间都住在那里,但也经常在南法的蓝色海岸一带转悠,对这一带再熟悉不过了。她的家里还经营着一个赌场,却说多亏了波诺弗瓦家的保护,才能这样顺利地经营下去。
一时间我好像明白了是什么资本能支撑着弗朗西斯过着这样花天酒地的花花公子的生活,恐怕他们家族都不会差。
与莫娜比起来,弗朗西斯就像是个废柴尼特一样游手好闲。为什么明明是表兄妹,却能差得那么大呢?
所幸弗朗西斯的绅士风度还稍有保留,没有让莫娜送我们到接下来要住的地方去。他抢先上了司机位,却连往哪开都不知道,只能让莫娜坐在副驾上一路指挥着。
我就听他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那些我不知道的趣事,听他们聊着我至今还没尝过的美食,聊着各种各样他们觉得有趣的趣事,聊着难以想象的赌场经营问题,突然感觉到,前后座之间就像是有一个看不见的屏障,把我和弗朗西斯隔了开来。我们在一起瞎混了这么久,却第一次这样强烈地感觉到,我们就像是两个世界的人。
格拉斯很小,并没有花费多久就到了目的地。
莫娜坚持要帮我们一起安置行李,最后弗朗西斯只好连哄带骗地把她先给安置在了客厅里,挽留她一起去准备晚饭的食材。我独自一人在二楼收拾东西,这里空间不大,但是还有个小小的阁楼,阳台上种着鲜花,如果在白天到这的话,应该令人更加愉快。唯独尴尬的是这里只有一个卧室,估计是弗朗西斯故意定下的,就连想要跑到别处去都无处可去。
在我终于坐在床上休息的时候,一转头却看见莫娜靠在门边,眼睛直勾勾地看着我。也不知道她看了多久了,但是她那种观测者的眼神出人意外地令人恐惧。
“这样真的好吗?柯克兰先生。”
她说话全无声调,一点也听不出她的意图。
“你指什么?”我是真的没有理解到她的意思。
“像这样留在弗朗茨哥哥身边。”莫娜说,向前走了一步,“实际上现在的你对他一无所知吧?虽然说不知者无畏,但是这样轻率地卷进来,也太需要勇气了。”
“……这不是我一个人能决定的。”
“不,只要你一句话弗朗茨哥哥绝对会马上走开。”她慢慢地向前,高高在上地俯视着我,不知道有何意图。“事先说明,就算你们真的结婚也不会得到我的祝福。我不讨厌你,但是这件事对我们任何人都不好,外界只会觉得你们俩发了疯。”
“莫娜!你在楼上吗?”弗朗西斯的声音从楼下传来,“叫一下亚瑟吧,晚饭准备好了哦?下来吧。”
我眼前的这位姑娘突然像是松了一口气,回到门口回应着楼下,随后转过头来,笑着对我说:“香是灵魂,也是神对灵魂的排他主权。对这一主权的顺服,也意味着香代表着祈祷,而神是祈祷的唯一倾听者。”
“你想说什么?”
“我来是为你介绍格拉斯,香水之都格拉斯。格拉斯的香气会引领你。”这个十足的天主教徒说,“香气来自于花的精魂,他们引导人们见到过去的影像,被深埋的记忆。在那一天到来的时候,愿上帝宽恕你。”
我这才想起来,法国也是个天主教国家。虽然这些在弗朗西斯身上一点也看不见踪影,但是莫娜显然不是。不如说是这样的女孩经营着庞大的赌场,这件事着实有趣。难道在进入之前都还要先祈祷一番,祈求上帝的保佑来让自己获胜吗?
莫娜没有留在这里,不如说这个小小的房子已经没有客房供她休息,她自有住处。我也乐得如此,莫娜的话语和眼神,无一让我感到一种被看穿的心虚。她的视线太深了,像是知道我的一切过去,也正在预计我的未来,我竟然有些害怕这样的人存在。
我醒来的时候弗朗西斯已经不在了,我伸手摸去,就连被褥都没有温度,空空荡荡的。但这又不怎样,总不能他把我一个人扔在这里,独自回到巴黎去了。昨天晚上莫娜的话让我很在意,这搞得我似乎连着做了几个讨人厌的坏梦,醒来却一点都不记得,只能像个老人家一样缓缓地起身,再缓缓地拿着东西去洗漱。
我打着哈欠下楼,正好就看见弗朗西斯抱着食材和一小束玫瑰回来,他看起来心情愉快。
“出门的时候正好碰见了花田的雷蒙。”弗朗西斯一边说一边把玫瑰给插在餐桌上的小花瓶里面,“他正好要把鲜花带回工厂,就送了我几支。”
我含糊地回应了他一句,他似乎还在为这些带着新鲜空气和露水的花朵感到高兴。“我还以为七月到这里什么都没有呢,结果他告诉我最近有不少活动。后天还会有甜品试品会……”
他一边叨叨着自己在路上听来的小道消息,一边把一支鲜花给插在了我的头发上。我还不是很清醒,愣愣地看着他,直到弗朗西斯放声大笑着连拍几张,我才反应过来,一把拿下了头上的花,跳起来就要去拿他的手机。他一边把手机给收到上衣的口袋里,一边拿法棍当武器来阻挡我的手,弄得面包屑从餐厅一直洒进厨房,最后我们不得不一起趴在地上拿着小扫帚扫地,以防进一屋子的蚂蚁。
弗朗西斯还煮了一小锅黑咖啡,这闻起来香极了,于是他给我倒了一小杯,防止我喝一口就想回去喝红茶。这一点没错,我实在不喜欢他喝咖啡丝毫不加奶这件事,尝起来满口都是苦涩的味道,香气却又留满了口腔,到现在我都还不是很适应这个味道。
“等下你记得好好整理一下鸡窝一样的头发,路边的蒲公英都没你蓬松。”弗朗西斯用叉子指着我。
“我刚起床!”我不满地按住它们,“要到哪里去吗?”
“该不会你打算就这样不劳而获吧。”弗朗西斯夸张地做了个口型,“租给我们房子的那位好好先生有一片花田,现在已经差不多是最后的玫瑰季节了,但花田里依旧还是有很多,玫瑰必须要在开放的那一天直接采摘下来。我们得去帮忙。”
“我们可是说好了租金平摊的。”我吃了一口煎蛋,然后用叉子把他指指点点的叉子给打回去。弗朗西斯煎蛋的味道都格外的香,不知道他在上面放的是什么料。
“没错,帮忙收玫瑰也是同样地包含在租金里。”
随后,我们爆发了一场小小的餐桌战争,最后弗朗西斯叉走了我的一小块培根,而我叉走了他刚涂完黄油的法棍片。“反正都已经快结束了,我想用不了几个小时,今天能收个三四百公斤就不错了。你知道一朵玫瑰有多重吗?”
“呃……三四十克?”我当然不知道。
弗朗西斯挥着从我盘子里叉走的另一块肉,“2-3克。也就是说我们起码要摘几十万朵玫瑰。”
他一口吃了下去。
“啊!我的培根!”我才发现我的盘中快要被他叉了个精光。
“好啦好啦,几块培根而已,不要像小孩子一样大声嚷嚷嘛。”弗朗西斯懒洋洋地说,“等下我再给你煎个蛋?”
然后这个交易就成交了。
这回弗朗西斯没有再吐槽我穿的随随便便,他自己都像是一副要出门做油漆工的打扮,穿着一身颜色有些一言难尽的工装,他挽着头发,还带了一个有些颜色的墨镜,真不知道他是从哪儿弄来这么多彩色墨镜。然后弗朗西斯就神神秘秘地笑了,翻过来给我看镜架内侧,刻着一行微不可见的小字“madeinChina”。这回我对王跑到巴黎来做的那一大堆生意又了解了不少。于是他也给我找了一副,我不想跟他看起来就像是情侣装出门,却又难以拒绝他那个闪闪发光的眼睛,只得把墨镜插在上衣的口袋里,要是真的阳光灿烂到难以接受,再去考虑它吧。
弗朗西斯今天最大的坚持或许就是用了一根缎带发带,在早晨的阳光下反射着光,像是给小女孩用的那样。他却毫不在意地打了一个漂亮的蝴蝶结,就这样拉着我的手一路跑了出去。我见到了他先前说的那个花田的朋友,雷蒙是个有些上了年纪的男人,与妻子一起经营着一片花田,给格拉斯的香气产业供给原料。
“很少会有英国人来我们这边。”雷蒙笑呵呵地说,“要在上上个世纪,英国女王还会光临这里的时候,还是有不少英国游客的。不过现在他们更愿意去尼斯或者戛纳,像格拉斯这样什么都没有的小镇就被遗忘了。”
“才不会呢。”弗朗西斯奉承道,“格拉斯可是南法重要的明珠,要是来南法却不去格拉斯,那也太可惜了。”
就是这个人,之前还说七月的格拉斯一无所有不想要来的,我在后面听着只想吐槽。
“柯克兰先生看起来心情很好的样子。”雷蒙忽然回头说,“要是能喜欢上格拉斯那就太好了。这里在很久之前是制作皮革的小镇,为了隐去皮革的臭气,大家也会制作香气产业,当时制作的芬芳手套可是非常有名的。慢慢地,格拉斯就转型为专攻香气产业了,现在的格拉斯,大部分的人都是从事香气产业,各个环节一环套着一环,成为了香气之城。”
我一边听着雷蒙的介绍一边摸了摸自己的脸,我在笑吗?
或许是被这个小城的氛围感染,居然有一天我也会像是这些人一样,傻乎乎地一路笑着一路走,该说弗朗西斯说得确实不错,格拉斯就像是意大利,充满阳光又充满笑吟吟地气氛。
他给我们一人拿了一只口袋,围在腰间。摘下来的花都可以直接放在里面。
“我们要两人一组面对面地收完一整排玫瑰,把开花的每一朵都摘下来。今天早上也开了很多,因此动作要快。”雷蒙一边说一边带着我去,一个小麦色皮肤的女人正在树下对他微笑。
“这是我的妻子米娅,她会带你们摘一些。”
米娅的声音很好听,是个高大又爽朗的女人,一点也看不出她已经快要五十多岁了。
“如果看见一些半开不开的花,像是这样用指腹按下去,一下子就开了。”她给我们做示范,飞快地摘下一朵又一朵花。“虽然这种玫瑰不像是五月玫瑰一样马上就会枯萎,但是香水玫瑰和那些观赏玫瑰不一样,长得不太好看,开花的时长又短,在开花的时候没有马上摘下就会谢掉。当然,采摘的时候要小心被刺割伤,万一流血的话,要及时回来处理。”
“早啊米娅。”有个苍老的声音就传来了。我回过头去,一个白发苍苍的奶奶正围着布袋,笑着和米娅打招呼。
米娅也笑了起来,跟我们介绍到:“那是罗萨,从小到现在她已经摘了八十多年的花,这是她一辈子的事业,是我们格拉斯的老精灵,花田的守护神。”
“别这样,米娅,夸我也得不到什么的。”罗萨看着很开心,“不过在摘花这件事上可没人能比过我。”
八十多年,这难以想象,她看起来依旧腿脚灵活,一点都不像是快要九十岁的老人,欢笑着与对面的年轻女孩一起,以一种快得惊人的速度摘下那些玫瑰。
“我要去另一边,今天还有一位帮工。”最后米娅说,“祝你们好运!小心蜜蜂。”
“前天我就是被蜜蜂蛰了一口。”我背后有个女孩说,她的皮肤已经被晒成了蜜色,背心外套着一件薄薄的防晒服。“这让我摘花的速度都变慢了不少。”
弗朗西斯绕到我的对面,顺手掰下了一朵玫瑰,夹在两只之间向我抛媚眼。
“我们来比一比,看谁摘得快?”
他向我发起战书,又把玫瑰给抛过来。
“正合我意。”我一把接下了玫瑰,顺手地放进我的口袋中,这便是我拥有的第一朵玫瑰。
我们就像是小孩子一样,幼稚地、热火朝天地比赛着,一路清理着玫瑰。弗朗西斯先塞了满满一袋,简直是用跑的举着袋子回到树下,把那些玫瑰倒在更大的布袋中,雷蒙在那里等我们,他等着把那些成山的玫瑰带回工厂。
而下一次更早地收满一袋的人就是我了,在从弗朗西斯面前跑过的时候,他朝我吐舌头,又跟我比了个手势。我伸出双指表示我的胜利,一回来却发现弗朗西斯都比我多收了好几米。
“要知道你们两个有这样的效率,我就干脆少叫两个工人算了。”雷蒙在午饭的时候笑呵呵地跟我们说。
“哪里哪里,就算你不叫上那家伙我一个人也能做到的。”弗朗西斯毫不谦虚地说。我在桌下踹了他一脚,他马上就踢了回来,却不小心把拖鞋给踢飞了出去,一直弹到我腿上。
在我们的面面相觑中其他人全都笑了,我张开腿,让那个老式的布艺拖鞋从我的裤子上滚下去。弗朗西斯伸长了脚试图把自己的拖鞋给勾回来,却被我一脚踢到了后面。
最后他不得不站起来去我后面取回拖鞋,并用英文说着很难听的话骂骂咧咧地骂我,看样子在这个南法小镇里英文反而是少见的,同桌的人不但没有听懂,反而笑着给我鼓掌,整个午餐时间都洋溢着一种欢快的气氛。
下午雷蒙给我们俩放了一假,而莫娜也来了,说是要带我们参观一下附近。弗朗西斯坚持说自己一个人也能对格拉斯熟门熟路,却被莫娜拎出过去的迷路案件,迫使他闭上了嘴。
“你以前经常来这里吗?”我在后面问。
“好久之前。”弗朗西斯回答道,他套着一件很薄的外套,袖子却没伸进去,就这样挂在肩上,被风吹得一甩一甩。“有一段时间我每年冬天都会来过冬,毕竟这边比较温暖。不过也有好多年没来过这里了,真怀念啊。”
“那时候连莫娜都还那么可爱……”弗朗西斯怀念地说,看见莫娜回了头,连忙挥着手说:“当然现在也很可爱!”
“我才不会介意这些呢,又不是什么青春期的小女孩。”莫娜轻笑着说。“我们到教堂去。”
“今天应该也不是礼拜日……”
“没错,所以教堂也正在对外开放参观。”莫娜说,“毕竟这里是格拉斯的地标,要是认住了皮衣圣母教堂,就知道自己在哪儿了。”
莫娜推开了教堂的雕花大门。
粗犷的石雕,被光照亮的天使像,整个礼拜堂都充满了一种原始的美感。正中间是弗拉戈纳的画,这里还有着香水圣母,那些玫瑰摆满了教堂,整个黑暗的石壁中弥漫着花香。圣女丽娜的像下面更是被花团拥簇,不知道是什么人,善良地给她带来了心爱的鲜花。
“在很久以前有一位虔诚的女孩,一生钟爱着花朵。在她生命垂危的那一天,外面正下着大雪,丽娜说,真想在临终之前见一见鲜花啊。”弗朗西斯慢慢地向我介绍,“然后人们到院子中去,惊讶地发现,在茫茫的大雪中居然有一朵盛开的玫瑰。于是丽娜幸福地见到了最后的花朵,安详地在玫瑰的芬芳中离开了人世。格拉斯的人们称此为奇迹,将她作为圣女安葬在这里。”
“Vocemea ad Dominum clamavi voce mea ad Dominum deprecatus sum.”莫娜说。
“什么意思?”我的拉丁文基本上已经全部还给老师了,如果我有过拉丁文老师的话。
“愿我的祷告如香陈列在你的面前,愿我举手祈求,如献晚祭。”弗朗西斯低声说,望着那尊圣母像。他的声音很低,很沉,但是又像是流水一样,他很少会用这种声音对我说话,大部分时候我们都在高声吵骂、大声喧哗。
光照在那些白色的石膏上,把垂着眼帘的玛丽亚和天使一起照得明亮,嘴角下有个小小的阴影,像是露出了微笑。静谧的、安静的,不管是谁都会在这里感到神圣和安宁。这种越来越明亮的光芒,使万物都闪烁而耀眼,连不可动的雕像都被点燃起来,像是能够燃烧生命。就算是没有生命的事物,也会在这里神魂颠倒,心醉神迷。
圣歌的声音从远处传来,是一个女人在安静地独唱,她的声音在整个教堂中回荡,却变得不像是人类唱出的歌声,而像是管风琴的低吟,还伴随着喷泉的水声,下午金色的光照进了庭院,也照在了彩色的玻璃上,让整个教堂都笼罩在五彩斑斓的光芒之中。在那个陌生女人的声音中,整个世界都好像变得慢了下来,树隙的光斑在地上交错摇晃,叶片与叶片摩擦着发出沙沙的轻响,穿着意大利式的白色儿童服的小孩子从花园的小径上跑过,发出银铃一般的笑声,黑袍的修女跟在他们身后,长袍在草叶间摩擦出细微的声音,空气中弥漫着玫瑰和草叶的香气,非人工地、自然地,就好像泉水中也带着花的轻吻。在这个缓慢地低语中,就好像是能从云端看透一切,看见人世的繁华和空虚,看见所有的喧嚣和孤寂,生死奢靡,爱别离苦,永恒的灵魂,注视着人的心,纵然黑夜孤寂,白昼如焚。在圣歌中整个空间里都充满着圣洁和祥和,我看着弗朗西斯,天光划过圆弧形的穹顶,也照亮了他的金发,睫毛被照得透明,在眼睛上投射下细微的影子,让那双蓝色的眼睛看起来泛着薰衣草的紫色。那些紫色,朴实、神秘,披着面纱,充满着芬芳。在这个圣洁的地方,他站在这里,却不像是一个圣徒,亦不是被牵引着将要献出鲜血的无知羔羊。如果要用另一个角色来形容他,我想弗朗西斯应该是某种傲慢的鸟类,这很奇怪,我想起那些只会出现在秀场上的华丽鸟羽,人们剥下了他们最美的地方,却自诩为“为了保护”。那些细长而虚无的尾羽像是围绕着他的脸,这很怪异,我仿佛能看见他带着菲利普·翠西才能制作出来的鸟羽帽子,静静地站在某人的葬礼上,滑稽可笑。他站在这里,就像是梵蒂冈电音一样,格格不入,却又奇妙地与万物融合一体,就像是一个天生的旁观者,我能想象到他站在嘈杂的车站,站在拥挤的地铁中央,行走在卢浮宫面前,海水淹没了金字塔与宫殿,而他独自行走在海面之上,就像是行走在凡尔赛宫的镜厅里,那些古老的镜面上倒映出他的身影,留下他存在的记忆。我能想象到他坐在花神咖啡厅最显眼的位置上,就像是他在拉雪兹神父公墓的外墙前一般无动于衷,即便那些年轻人们被射杀在这里。他行走、手舞足蹈,与人交谈,然后贴近,最后转过身去,从未看过我一眼,却又一直在凝视着我,从他的眼中可以看见我自己垂下眼睛,在我们双目相对的时候,我几乎就要像爱上一只难以驯服的猎鹰一样热烈地爱上他。
他好像注意到我在看他,回过头来对着我微笑了一下。
我不知道该在这时候露出什么表情,只能躲闪的偏过头去,去请教那些高洁的圣女。大理石和石膏做成的洁白的圣女像却又在这时候变得冰冷,没有感情的眼球里空无一物,被雕刻地平滑光洁,就这样悲悯地看向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