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去见弗朗西斯。
我不想见任何人。
王跟我说的话就好象在撕裂我已经结痂的伤疤,有什么令人痛苦的东西正深埋在血肉之下,因为我的自作主张,我不得不亲手去撕开那些深红发硬,马上就要彻底愈合的地方。这痛苦得难以呼吸,我发不出声音,却不得不继续装模作样得和英国那边联系。
在所有的事情理清之前我需要一个可以供我逃亡的地方,但最后绕了一圈,却发现这个世界上好像已经了无我的容身之地,就连一平米的多余都没有,没有任何人给我留下生存空间。
王说作为他贸然行为的赔礼,他把在巴黎时暂住的小房子给了我,反正他回国之后这里也会租出去。
他看起来真的很抱歉,我却无法说点什么“原谅他”之类轻飘飘的话来安抚他的不安。
我什么都记不起来,就像一场旷日长久的宿醉,我在那时就被多佛海峡的海水给灌醉了,断片了,与过去的人生断开了一节。
最后王只是拍了拍我的肩,没有再安慰我,也没有说多余的话,只是给我指点了一下附近的面包店或者超市之类简单的生活必须指南,就拎着行李离开了法国。
他这样做反而让我好过一点,越是安慰我就越是怀疑,这一切的开始是否是我自己的过错。
我在那个周末来到巴黎,根本就不是一场偶然的意外,而是身不由己,是肌肉的记忆。就算我的回忆中蒙着迷雾,我的手却自己订购了车票,然后一路晃到了巴黎。
甚至就连我和弗朗西斯·波诺弗瓦的两次“偶遇”也不是真正的偶然,不是什么命运的巧合,是我依旧记得他常走的路,或是他知道我会到哪里去,因此在那里出现。
我像是溺水的人,在巴黎的空气中溺水,不知何去。拉上所有窗帘后的屋里漆黑一片,不是我刻意的想要拒绝光明,但那太耀眼了,刺痛着我的视网膜。
我或许再也无法直视阳光普照的路面,当然,这过于悲观了,不管怎样,生活一定会继续。我警告王什么都不要再说,不要让弗朗西斯知道我听说了什么,就说我有急事回伦敦去了,最好直接拉黑弗朗西斯,让他再也问不到什么。
而我无法回到伦敦,只能这样坐在黑暗的巴黎之中,看着全新的笔记本上那些寥寥无几的文档。那些资料,那些记录,那些人给我看的信息里,弗朗西斯被完完全全的抹去,连一丝一毫的蛛丝马迹都看不见。没有人是可信的,照顾我的医生和护工也是,所谓给我换了个新编辑的杂志社也是,甚至那个从未出现过的父母,也可能是虚构出来的。这些背后有什么更为黑暗的东西存在,我却一无所知。
就连我个人都很有可能是被虚构出来的。
我是谁?这谁也不知道,甚至可能不是亚瑟·柯克兰,而是其他的什么与现状完全不相干的人。他们在骗我,弗朗西斯也在骗我。大家都在我面前演一场滑稽的提线木偶剧,我就是木偶剧唯一的主角,被看不见的线牵引着每个手指,在人造的舞台上又唱又跳,却以为是在凭自己意志演出。他们在我的身边欢歌,在黑暗的台下鼓掌,我什么都看不见,却因此心满意足。
我在黑暗中看着电脑发散着荧光,昏暗的,阴沉的,又刺眼的。上面是我自己写的文字,这不是我写的不够好,这可能在过去根本就不是我的工作,却傻乎乎的相信了那些人。
我把鼠标滚下去,白纸黑字的文章上面被弗朗西斯打了五颜六色的修正和建议,就像是批改论文一样,认认真真地写满了一面又一面。
“你用了太多次‘我’,观感真差劲。”
上次他就已经指出过这一点,但我没法再削减主语了。
“这里语句不是很通顺。”
胡扯,这里可是我引以为豪的比喻。
“为什么主人公突然得到了第三人的视线?”
确实,但是删除这段的话似乎又会讲不清故事。
“金发的美人怎么会比不过黑发,你这个逻辑不合理,要是对自己不自信就想想我美丽的秀发,以上是证明。”
我闭上眼睛,弗朗西斯好像浮现在了眼前,嘴里叭叭地说着一大堆歪理和诡辩,不停地挑刺,却模糊地像是隔了雾面玻璃,看不清他的脸。
我不记得他什么时候修改了这篇,或许是我没看见的时候,他开电脑帮我修改的。
明明是自己号召各位来帮忙,他却总是一个人提前溜走,大部分时候我回到屋子里的时候,都能看见他翘着腿在沙发上看书。弗朗西斯说那是因为阳光太猛烈,不是适合他的生存方式,而应该让那几个植物一样可以光合作用的家伙去晒着太阳茁壮成长。
现在想来,他面前总是丢着我的个人电脑,大概是在我回来之前一点一点帮我修改的。
我没设置密码,毕竟我的电脑内除了那些人发给我的邮件和生平简历以外什么都没存。
我的眼睛总是不能聚焦在文字上,像是大脑在抗拒思考一样,页面一页又一页的下去。这篇我写了近一个多月的中篇小说,长达数万字,而弗朗西斯密密麻麻的批注,乍一看都快赶得上我本篇写的字数。明明他只是简略的提出自己的建议,甚至在用不太好听的语言嘲笑我,或者讲一些无关的事:被我的某句话触动回忆,而联想起自己的无聊小事,絮絮叨叨的写在狭小的备注栏里。不得不说,他就这样随便写写,看起来都比我有意思,毕竟那些都是真实发生的,而不像我,写下的每一个词语都是纯属虚构。
我小声的叫了一声弗朗西斯的名字,当然,没人回答我,也不会有人回应我,这里仅我一个。
然后我就看见了最干净的一页。这里是我所设计的高潮部分,主人公终于意识到自己一直陷入了卡门式的骗局,却早就深陷泥潭,不可自拔,费尽全力也无法挣脱那个冠冕堂皇的、口口声声说着悦耳爱语的大骗子。他非她不可,因此而痛苦,因此而迷茫。因此过去的我在白纸黑字的屏幕外洋洋得意的嘲笑这个愚蠢的主人公,我笑他愚蠢,笑他天真,笑他非她不可,嘲笑他的真诚。到头来最好笑的还是我本人,这样对一个烂俗故事的主人公评头论足,起码他付出了真心,在成为行尸走肉之前也品尝到了爱情的甜蜜。而身为作者的我一无所有,只有被海雾茫茫所遮盖的混沌记忆。这片无法消散的雾的对岸不是乐园,船只驶入迷雾只会深陷其中,找不到出路,就这样迷失在航路里,直到死去腐烂,留下漂流的幽灵船。
弗朗西斯难得的停下了他絮絮叨叨又难听的批注,只用红色留下了一个单词。
“Pourquoi?”
这好像让我听见了他的声音。
他就在那里,坐在我的对面,从电脑后抬起头来问我为什么,而我答不上来。
要是现在我恐怕就可以回答了——我正像是那个主人公一样,活着,清醒地,非常有自知的,又行尸走肉一般地被活着埋葬。
弗朗西斯。
王。
安东尼奥。
阿尔弗雷德。
那对意大利兄弟。
接着还是弗朗西斯。
他们在幻象和空气中接过铲子,一铲又一铲的,把不存在的湿土给撒在我身上。而我动弹不得,只能在土壤的腥味中瞪大眼睛,看着他们哭着笑着把我埋葬,为我举行一场并不隆重的葬礼。
弗朗西斯追问过我为什么坠入爱河就像是被活埋,而如今我没有感受到爱,却已经就此被活埋。
我猛然关上了电脑,掐断了屋子里最后一丝光源。
一股神秘又诱人的东方香气从里屋飘散出来,我循着味道满满摸索过去,找到了一小柱没有完全熄灭的奇妙的香。那个香气和王身上那股挥散不去的淡香如出一辙,却又比那个气味更加辛辣了一点,让我的眼鼻都有些火辣辣的,不得不闭上了眼睛。
醒来之后我才发现编辑给我留下了好几条留言和一堆未接来电。他的声音听起来很高兴,告诉我之前的短篇故事反响非常不错,如果我同意的话,可能会做一本小书。他看起来不像是在装模作样,而是真心实意地在与我交流,或许这已经是我目前唯一能信任的人了。
至于理由,我也略知一二,他与王所说的“我家那边”的那些神秘人恐怕了无关系,只不过是突然被调来负责一个新人小说家的编辑而已,他什么都不知道,这很好,无知是福。
编辑不像弗朗西斯那样,他太聪明了,或者说,他没准是太了解我了,无论我做什么他都会看穿,就像是能读我的思考回路一样麻烦。
现在他八成已经猜到王告诉了我什么,就算这样半天过去他也没再给我打电话。
我并不是想要躲避他,只是这样,一无所知的跟弗朗西斯玩什么可笑的同居游戏,连我自己都不是很能接受。
哪怕弗朗西斯看起来毫不介意,这件事似乎只是我自己在和我自己闹别扭一样。
最后我还是打开电脑,把那个未经修正的原稿发给了编辑。我告诉他这只是初版,之后或许还会修改,但这里面百分之八十都是谎话,我已经没有力气再去看这篇文章了。弗朗西斯所说的可笑之处,现在全都一一浮现出来,幼稚、生涩,在过去我自我感觉良好的文章,现在已经变得不堪入目,明明我一字未改。
直到邮件发送后,我才意识到现在已经接近午夜,我从下午一直睡到了半夜,而从王带我回到巴黎开始,就滴水未沾。
王似乎预知了这个状况,我在冰箱里找到了他下午刚买的面包。他在这种微不足道的体贴上温柔地堪比我妈——前提是我确实有个对我不管不顾的妈。
不得不说冷冻后的新鲜面包坚硬冰凉,难吃的要命,我毫无胃口,肚子却一阵又一阵的擅自发出警告,让我不得不啃下了那个冰冷的面包,才晃晃悠悠地走出门去。
我不知道我要去哪里,漫无目的地在街上走着。
该说幸亏这是在巴黎,这个巨大的不夜城,完全没有深夜的氛围。三三两两的人们在街边高谈阔论,露天的酒吧也还在营业。要说现在是入夜的任何一刻都合情合理,这就是巴黎,热恋三分钟的情侣在街边拥抱,巷子里的流浪乐队只剩下了提琴手,独自一人在夜色中演奏。
我看着店边插着的三色旗在空中缓缓舒展,才意识到,现在正是七月,再过不了几天,法兰西就会为那个自由的日子陷入狂欢之夜。
我正准备打道回府,就看见前方正有一群人在争吵。
说到底我也不想再被卷入什么麻烦事,但是女性尖锐的高音还是让我忍不住回过头去,才意识到那边大事不妙:一群看起来像是吉普赛人的家伙正团团围住一个年轻的女孩子,推搡着想要把她拉走。
我向来没有什么正义感,也不想在这时候充当救美的英雄,他们人太多,不管怎么样我也打不过。而附近虽然零零散散有两个人,也没人上前帮忙,反而在远处看着戏,似乎对这一带的治安习以为常,选择明哲保身。
我在路中间侧着身,这个地方太过显眼,他们一定会注意到我,去帮忙也不是,不帮也不是。那个年轻的女孩子说着一口含糊不清的语言,我听不太懂,又隐隐约约觉得在哪儿听过。在我打算转身的时候她像是看见了我,在后面喊了一声,看起来希望引起我的注意力。
然而在我“注意到”她之前,那群吉普赛人先顺着她的眼神看了过来,甚至有一个看起来就不太好惹的家伙就向我走来,嘴里嘟嘟囔囔地说着自己的方言,看起来就不像是好说话的样子。
“嗨,我没有……”我招招手,想要避开他。但是那个人就像是盯上我了一样,凶神恶煞地从手里甩出了一把刀子,停顿了一下,向我扑来。
几乎是下意识地,我抓住了他拿刀的手腕扭到身后,迫使他吃痛的扔下了刀子,才给了他的腹部狠狠一膝击。那个人几乎是立马跪了下来,痛苦地大叫着,他的同伴见状终于放开了那个年轻的女孩子,而是凶神恶煞地向我走来。这完全不是我能预想到的,但我的身体在我反应过来之前先动了起来,干脆扯开了出门前加的外套,用脚挑起刀子站好,随时做好了迎击也做好了防卫的准备。
王诚不欺我,过去我或许真的在做一些类似黑手党的凶恶工作,这样打架让我畅快淋漓,好像全身都热血沸腾的兴奋起来。我一拳击倒了对面的那个人,看他捂着腹部仰头后退,这令人发笑,而我确实像个反派一样大笑了起来。我就像是看得见一样知道后面有人要攻击我,一个肘击正好打在他的脸上,湿滑的血液就从他的鼻腔里流了出来,令人作呕。
似乎是看着事情闹大有些不妙,我终于听见有人似乎高喊着去报警,还有人在拍照摄像。路灯,手电,闪光灯,所有的光源缠绕在一块,在我的视野里一个一个闪过,光怪陆离的就像一场酣畅淋漓的梦境。
这让我来不及思考任何东西,我的回忆,失去的人生,去他妈的弗朗西斯,该死的巴黎,所有东西都在这瞬间被我抛之脑后,打在我身上的拳头疼痛,让我感觉我还活着,我活在这里。
说到底,对方的人数还是太多了一点,我一个不留意脸上就挨了一拳,重重地打在头部,一瞬间天旋地转,我整个人滚到地上。在终于能够聚焦之后,我就看见有个胡子扎拉的家伙高高的举着刀,高喊着,就要俯身下来刺穿我。他的脸被一束不知道哪里来的远光灯照得惨白,就像是地狱中的恶鬼,扭曲着狰狞的,用尽生命一般厉声吼叫,刀子马上就要落在我的身上,而我还晕眩地站不起来。
我闭上了眼睛,却没有等到该有的刺痛,只有一声沉闷的巨响,接着就是躯体滚落在地上的声音。我睁开眼睛,便看见刚刚那个女孩子手里举着一把不知道哪来的吉他,狠狠地砸在另一个人的头上,力道大的都快要把他拍飞出去,吉他的弦更是被打得绷开。她爽朗地笑着,用高跟皮鞋踹着那些流浪汉最痛的地方,甚至和我一样因为这街头的打闹而浑身兴奋起来,碧绿的眼睛被光照的透明,脸上还溅着两滴不知道谁飞出的血。
警车的声音从远处传来,给那些吉普赛人一下子拉响了警报,他们连滚带爬的扶着伤员站起来,然后仓促地逃走。那位漂亮的女武神像是结束了演出一样,看着我,松手让那把崩了弦又快被打得稀碎的吉他掉在地上。
“这个样子留在这里只会有麻烦。”她说,“在警察来之前快逃走吧。”
她微笑着向我伸出手,浅棕色的蜷曲卷发披散在肩上。我迟疑了一下,握住了那只向我伸出来的手,却被她一把拉起,奔跑着牵入七拐八弯的漆黑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