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算在巴黎定居已经是一个月前的事情。
当然,原本我只是打算来度个假,和无数的英国人一样,在周末到巴黎去转一圈,再去海岸边度过一个百无聊赖的休假。
法国是个令人讨厌的地方,阳光明媚,晴空万里,到处都是海对岸见不到的场景,干燥的风和臭烘烘的法国人同样令人厌烦。但是周末要是留在家里,只会被无聊的人指着鼻子嘲笑无处可去,在这时候,去法国就成了一个逃避社交的好方法,在编辑问起我的时候可以光明正大地告诉他,我正在欧洲休假。
说到底,事情搞到这个地步,起因只是我散步走过了头,一想到这个,我就恨不得抽自己两嘴巴子,再沉到多佛海峡去淹死自己。
当时我正坐在教堂区附近的长椅上,天色快黑了,再不回去的话我今晚遇害也不奇怪。但我回不去,托该死的法国佬的福,我的口袋在穿越闹市的时候被摸了个干净,现在我没有手机,也没有钱,不知道路,也不知道身在何方。我不得不去找附近的杂货店问有没有巴黎的旅行地图,店主从报纸后面挑起眉,露出两只眼睛看我,然后用标准得能上BBC的英语告诉我他听不懂英语,也听不懂英国人的法语。
“你的英文老师让你这一句话学了十年吗?啊不好意思,我忘了猴子不上英语课。”我用同样子标准的口音回敬他,店主就摆摆手,站起来打算收拾店铺直接关门休息,没有再理会我。直到我走出店铺,他才大声地跟后来才入店的最后一个顾客抱怨说这些不长脑子的英国樱桃能不能用看好自己的贞操的方式看好自己的钱包,一天能有三十五个丢了手机钱包的英国人来找他借地图。我转过去正想开腔,里面的那个顾客就拿着一张地图出来了,我们打了个照面,愣愣地跟两根石柱一样堵在一块儿。
然后他举起旅行地图,用蹩脚的英文问:“你住哪?”
“你带我去?”我问。
“当然的,不。”那家伙回答。意料中的答案,不这么回答简直不是法国人。当然这应该是我自己的问题,我现在穿得就像个法国教科书上会重点举例的那种讨人厌的英国佬,这是没办法的事,我不想在这种地方随乡入流,更何况我只打算在这里住三天,躲避一下编辑的催稿。
然后我说:“那我没必要告诉你。”
“没错。”他说,“然后你流浪街头,明天的这时候饿着肚子徒步穿过隧道,慢慢走回伦敦去吧。”
“你就这么肯定,万一我住在苏格兰呢?”
“那祝你好运,虽然你一看就是个逃来现代社会三日躲避原始人社交的伦敦佬。”他说,“既然你不需要的话我就去把地图退掉,希望那个死老头愿意退我钱。”
“还是给我吧。”我伸出手,“或者方便的话你可以在地图上留个联系方式,顺便再请我吃个晚饭,等我回去了一定还你钱。”
“你最好知道最近巴黎用这种方法乞讨的诈骗犯越来越多了。”那人微笑着说,“你记得旅馆附近有什么吗?”
“在卢森堡区。”我直接回答。这家伙看起来光鲜亮丽,但至少不像个骗子。不管怎么样他总不能尾随我去旅馆然后把我解决掉,告诉他在哪个区也无妨。
他似乎有点意外,捋过了稍微有些长的鬓发说:“不错,那我们去6区吃晚饭,当然,你自己付钱。”
这个甚至没告诉我名字的陌生人把地图塞进我手里,以一种亲近到令人难受的距离领着我,一路绕回了卢森堡区。
这是我和弗朗西斯·波诺弗瓦的第一次相遇。
谈不上好,谈不上坏。要说是陌生人的话,未免有些太亲近了,要说我们成为了朋友——那又是绝对不可能的。
晚饭的时候我提到似乎在哪里听过这个名字。弗朗西斯·波诺弗瓦夸张地“哦~”了一声,满意地说,“当然。”
之后我才知道波诺弗瓦这个姓氏在过去还是贵族,当然,在现在谈论帝国时期古董一般的荣耀毫无意义,现在的波诺弗瓦就只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姓氏,混在人群中也不会有几个人听说。
然后这位过去的波诺弗瓦爵士的继承人,除了一身贵族气质和铺张浪费的恶习以外什么都没留下,钱永远是到手就花个精光,然后之后才懒洋洋地出门去赚点小钱。我们交谈了一晚上,虽然谈不上喜欢这个人,但是他出人意外地好说话。但和波诺弗瓦在一起的时候,我总有些微妙的感觉,令人难受,他就像是会读心术一样,他的视线锐利地穿过我的面孔,一直刺入我的脑内,然后看透我在想的一切。哪怕我现在去转换思维考虑塞纳河边的鹅,他都能顺着我的思维评价水鸟的叫声一个比一个难听。这令人不快,被看穿的感觉着实令人不快。
“你的手机没问题吗?”然后波诺弗瓦问。
我心不在焉地撑着头,看着窗外塞纳河上五光十色的倒影说:“没事,那只是个廉价的一次性手机。”
当然,法国旅行专用手机,除了几个重要联系人以外什么号码都没存,电话卡也是随手买的旅行三日卡。要穿梭在巴黎,失窃的可能性太高,我实在无法信任这个鬼城市。
“那你还想要我的联系方式。”波诺弗瓦抱怨道。
“我有的是办法联系你,况且你也没打算给我正确的号码。”我懒洋洋地回答。
波诺弗瓦转过头来,笑着说:“你为什么能笃定?”
他随手抽过一张餐巾纸,问服务生要了一支笔,在上面飞快地写了一串数字,夹在两指间递过来。
我没有去接,只是看着那张快要抵在我鼻子上的餐巾纸说:“你考虑好,我可不是什么轻浮的女性,给我留这种东西毫无意义。”
“谁说要跟你约会。”波诺弗瓦说,“下一回要是再把自己弄丢可以打这个号码,我有心情的话可以勉强来接你。”
“不必勉强。”我接过了餐巾纸,把它叠得整整齐齐才放进口袋里。波诺弗瓦就坐在对面看我叠纸片,比七月里的意大利人还要来得散漫。这时候我才在口袋里摸到一个硬邦邦的东西,我掏出来一看,是备用的纸片钱包,我才想起来我准备了这样的东西才去的教堂区,毕竟那里是出了名的混乱。当我再抬起头时,波诺弗瓦就不见踪影了,要不是对面的盘子和餐具还在,我甚至会感觉我与一个不存在的幻象一起共进晚餐。

我再次见到波诺弗瓦的时候是第二天的下午,那时候我正准备回阴云密布的伦敦,去面对编辑阴云密布的脸。这不能怪我,一直被关在家里我什么也写不出来。说到底夸下海口说要写小说的好像是我自己,为此荒废了记者的工作,没被开除就已经不错了。
因此当我看见波诺弗瓦滑稽地举着一束车轮大的花站在十字路口的时候,甚至想给他拍张照去投给每年都会举办的摄影大会,看起来可笑极了。当然,我也这么做了,这张照片的构图很不错,只可惜我没带着专业相机,只能用手机来记录一下。
我翻着那几张几乎没什么区别的照片,看着波诺弗瓦滑稽又有点狼狈的样子只想笑。
他是被人甩了?还是正在等待着与哪个心仪的女士见面?这时候我才意识到,波诺弗瓦身上恐怕充满了我求之不得的能写的细节。在有一瞬间我觉得我应该留下来,和波诺弗瓦走在一起,看看他的身上还能出现多少出人意料的事情,但这个念头存活不过两秒,就被我扼杀在了发芽之前。
然后那束花赫然出现在了屏幕下方,我惊愕地抬起头:波诺弗瓦面无表情地举着花束,看起来要按在我的脸上。
“给我?”我难以置信地问,“不好意思,我没这个兴趣…”
“诶?我还以为英国的国民性都是那样呢。”波诺弗瓦慵懒的声音里带着点嘲讽,“你不要?”
“当然不要。”我感到莫名其妙。“你在这里做什么,别说在这里等我。”
波诺弗瓦的脸上一瞬间闪过了一丝厌恶:“那你也想得太美了。我只是偶然路过这里,突然有个失恋的男人塞了我这玩意,我还能怎么办?不如你来处理吧。”
我收起手机说:“那大可不必,让它进垃圾桶去吧。”
“好,我换个说法。”波诺弗瓦说,“作为你侵犯我肖像权的代价,处理它。”
结局那束花就到了我手里,显得更加尴尬又滑稽可笑。这束花新鲜可爱,但是没有香味,它最好别是因为自己无香而被抛弃的。说实在我只想把它马上砸进垃圾桶,但波诺弗瓦不允许我这么做,因为“花太可怜了”。
他真是一个怪人中的怪人,难缠,烦人,莫名其妙。上帝都猜不出他到底在想什么鬼东西,他却顺着我的脑回路告诉我说他是胡格诺教徒,就算是法国的上帝也欠他人情。
然后我们想了一个馊主意中的馊主意,把花束给分成了两半,我抱着一捧,波诺弗瓦抱着另一捧,一起跑到了埃菲尔铁塔下面,拿去送给路人。
我不擅长干这种事,不如说站在法国这件事我就够不擅长,波诺弗瓦就像是察知道了这个一样,只给了我三分之一的玫瑰花。但我只为此感到恼火,他的表情就像是在说我是个毫无魅力的可怜虫,无论如何都没法发完所有的花。这让我咬着牙从他手里夺过了该得的那部分,一个人跑到公园的另一侧,不管最后能不能完成目标,总之要离他越远越好。
毕竟我知道自己在这事上有多不擅长:我不擅长搭讪,也不算什么轻浮的人,就算我举着花要去送给哪对情侣,也只会把人家直接吓跑而已。
在屡屡碰壁以后我抱着花钉在了路口,四处检索潜在客户。最后一个黑发的东方人到了我面前,很自然地掏出钱包问:“多少钱?”
“不用钱。”我干巴巴地说,“我送你就好,你要几朵?”
他似乎没想到我会这么说,也可能是被我的法语口音给镇住了,毕竟他看起来不像个旅客,更像是住在附近的人。很快他就反应过来,笑着从我手里的花束里抽出一支,然后大声地道了谢,并且夸赞了免费的玫瑰花。
他的行为像是个活体广告,边上的人一下就知道,我像个傻子一样捧着半束花杵在这不是在搞行为艺术,而是在免费派送玫瑰花。很快就有人过来,向我确认这些花是否真的不用钱,然后欢天喜地地从我手里抽走一支又一支,几乎没多久,那些花就散布到了整个广场。
我两手空空,揣着兜,慢悠悠地转回另一边。波诺弗瓦正坐在长椅上,边上还有个长发美人,看起来甜蜜极了。好家伙,该说不愧是法国人,光我走开了那么一下,他就马上跟人勾搭上了。
但仔细一想,他的事跟我也确实没什么关系,又不是在专心致志地工作,哪怕我刚才把花往垃圾桶里一插转身就回伦敦,他也不知道这事。
我正想走开,波诺弗瓦就像是有心电感知一样转过头来,跟我招了招手。
我天,要不是现在的科技也做不到这点,我是真怀疑他是否在我不知道的时候往我大脑皮层上插窥视芯片了。他带着我敢逃跑他就敢追的气势站起来,边上的那个长发美人也转过头,我就逐渐理解一切。这就是刚刚第一个来跟我讨花的那个东方人,他的手里甚至还捻着那朵玫瑰花,无聊地转来转去,可怜的像是要把花瓣给甩掉。
我冷着脸走过去,他们俩却露出了那种“见到你很高兴”的样子,喜气洋洋地和我打招呼。波诺弗瓦更是,随手就把手里剩下的那朵玫瑰花插进我上衣的口袋里,高高的竖在我的脸边,然后他们俩没心没肺的大笑了起来。
我一把抽出花,捏在手里问:“你们认识?”
那个东方人就转过脸去问:“我们认识不?”
“认识认识。”波诺弗瓦挥挥手,然后用法语飞快地继续他们刚才的话题:“不过果然还是不想去美丽城呢,还有其他的地方推荐吗?那个地方你去还好,我搬过去的话也太显眼了一点。”
“哎呀。”那个东方人也同样无视了我:“这可是你的巴黎哦?别说的跟我家似的,你又不肯搬到帕西,虽然我也觉得那个房子一个人住也太大啦……但你这样挑三拣四的,干脆住进巴黎大审院那比哪都来的安全。”
“你要搬家?”我努力加入话题。
当然,如果我能回到过去,一定会按住那时候的自己。
“啊,是。”波诺弗瓦看起来有些愁眉苦脸,“之前住的地方不太适合,果然还得找个新居,一直住酒店也不像话。”
“你不是没什么钱,还想往哪住。”我说,他们俩倒是对我听得懂法语这件事一点都不感到奇怪,东方人甚至听了我的话忍不住笑起来,就好象我在说什么很有趣的笑话一样。
“哎你这种无趣的英国人无法理解的啦,住哪和有没有钱之间又没联系,只要足够罗曼蒂克就好了。”波诺弗瓦很恶心地朝我抛了个眼神。
“那你睡在蒙马特的大街上,跟那些吉普赛艺术家一起在爱的旅途中流浪可不是更加罗曼蒂克?毕竟那无时无刻都可能会撞见歹徒和骗客。”我抱着手臂,看着那张带着点苦恼的脸说。
“和浪漫的艳遇。”波诺弗瓦说,我忍不住白了他一眼。
接下来,我就说出了足以让我后悔一生的话。
“要是一个人不好住的话,我和你一起合租呢?”我鬼使神差地问。
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要边上有个石柱,我绝对会在上面一头撞死,结束我这可笑又悲惨的人生。那个东方人和波诺弗瓦一起惊愕地瞪着我,好像我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一样。当然,连我自己也觉得那话不该说,我和波诺弗瓦也就认识不到24小时,一下从不认识的陌生人变成合租人那也太扯淡了,我对他一无所知,当然他看起来倒不像是对我一无所知,光是想想就觉得恶心。
他俩就这样瞪着我,也不说话,也不离开,我只好干笑了两声掩饰尴尬:“啊我随口说说的,之后我就要回伦…”
“可以吗?”波诺弗瓦的声音丝毫不掩饰惊讶。
“呃,不好意思,什么?请问你认真的吗?”我把自己绕晕了,我觉得现在往我头顶上放个水壶估计两分钟不到就能开始呜呜地叫唤。
波诺弗瓦和东方人对视了一眼,尔后那个显眼的黑发男子就站了起来说:“那个的话现在就可以看房,我和你们一起去。”
“哈?”
“哎呀,你到底是要住还是不要住啊。”东方人急了,“磨磨唧唧的,还是不是男人咯。”
“这和是不是男人有什么关系啊?!”我感觉思维的有些部分开始崩溃,就像是美国的股市一样哗啦啦地粉碎一地,“总之先去看了再决定也不迟吧?”
波诺弗瓦像是被我这一连串的弱智连打给逗乐了一般哈哈大笑起来,然后就像是什么亲亲好朋友一样,亲昵地一把搂过我的肩膀,这让我浑身毛骨悚然。
“走走。”他说,“不去看看谁也不知道,到了再决定就是了。……耀,你开车来的吧?”
那个被怪声怪调地被叫做耀的东方人从口袋里掏出了车钥匙,勾在手指上一个弧甩进手心里。我就被一左一右夹在两个人之间,挤着向停车场走去,一时间我甚至觉得他们俩会把我绑架去卖了,让我差点忍不住开始回忆过去的人生。幸而在那之前波诺弗瓦松开了我,突然地跑去找冰激凌车,我才从令人晕眩的社交越线中成功脱离了出来,晕头转向地大口呼吸着新鲜空气。
那个东方人才伸过手来,看起来要和我握手:“哎哟,老不好意思了,我真傻,居然忘了自我介绍。姓王,不过跟着弗朗叫我耀也没事,随意。”
我被他们弄得昏头昏脑,飘飘乎乎地用指尖勾住了他的手指,点点头告诉他我叫亚瑟·柯克兰。